江苏中南慈善基金会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江苏中南慈善基金会。
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。
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:以人为本、关爱民生、回报社会、构建和谐。重点资助学校基础教育设施完善和爱心教育、交通安全公益、养老产业服务、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与灾后重建、公益慈善事业。
本基金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
第四条 本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
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,来源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均为合法捐赠财产。
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。
本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民政厅。
本基金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、业务主管单位